数十年来,众多学科都有大量研究阐述叙事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中的作用。学者们普遍认同,叙事对存在和知识都至关重要,然而学界对它所扮演的具体角色仍缺乏共识。其中,最基本的争议有关叙事的深度:人类是先存在而后成为叙述者,解释自己的生活和周围的世界,还是我们本质上就是“叙事的动物”(Story-telling animal[s])(MacIntyre, 2007, p. 216),因而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内在的叙事?叙事是否是真正的人类普遍现象,因而尤其适合翻译?历史过去和生活现在是否真实存在,还是它们由叙事创造而来?叙事是众多认知方式之一,还是“我们对知识最初理解的形态”(Fisher, 1987, p. 193)?如果我们接受叙事是一种认识论模式,我们必须解释其形式的多样性:史学中明显的论述性和刻意实践、文学中偏重文本和诗性的艺术作品、日常对话中 “对过去经历的重述”(Labov, 1972, p. 359),以及将叙事理解为思维模式的认知过程。这些叙事类型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是否都是同一基本现象的例子,可以归纳为一个单一的总体类别?抑或是它们有本质差异?是否有的叙事类型比其他的更基本,或者它们都同样根本?
诸多不同叙事的理论方法中,共同点是时间性:所有研究都认为叙事与时间有重要的关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个别重要研究外,对时间性本身及其与叙事关系的详细反思并不多见。于是,虽然时间性常被视为叙事的核心,但对其复杂性却鲜有认识。本文认为,正是这种忽略,导致了有关“叙事是什么?做什么?”的诸多争议和困惑。以此为起点,本文力图论证时间性是人类本体论的内在部分,指出叙事是对这种内在时间性在某种程度上的明确回应,并指明翻译在调解时间性与叙事之间的作用。
本文的论述共分为四个阶段:
首先,本文介绍了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在《存在与时间》(Being and Time)(1962)中关于人类存在的时间性的论述,以及他对“专题性”(thematic)和“非专题性”(nonthematic)理解的区分,后者被是有意识和明确的,而前者则是支撑日常活动的无反思理解。本文认为,这些观点可以为“叙事主义”和“反叙事主义”之间的基本分歧提供一个有用的理论视角。这些分歧归结为是否存在非专题性叙事,以及是否可能以一种时间结构化的方式存在,而不需要不断讲故事。这反过来又提出一个问题,即我们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区分时间性与明确的认识论操作(如讲述口头叙事、编写历史或创作小说)对于人类存在的中心重要性。其次,本文遵循保罗·利科(Paul Ricœur)的观点,认为所有叙事——以及我们讲述和理解故事的能力——都起源于人类存在的时间性。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完全混淆叙事和时间性。叙事可能是人类的普遍冲动,时间性可能只能通过叙事被专题性地把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时间体验都必须符合叙事结构本身。
第三,本文用“存在性翻译”(existential translation)这一概念描述由非专题性时间性到专题性叙事的转变过程。和任何翻译行为一样,存在性翻译揭示并突出了叙述事件的某些潜在解释,同时掩盖了其他解释。存在性翻译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特定的转变行为,在其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理解类型;它并非简单地对预先存在的意义进行明晰。这种翻译行为是双向的,可以在非专题性和专题性之间双向翻译。尽管如此,专题性和非专题性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 (asymmetrical)(Lotman, 1990),这不仅使完全的等价性变得不可能,也意味着每次在任一方向上进行翻译时,新意义都将被创造出来。专题性反思可以将非专题性的时间体验带到语言中,但在这一过程中改变了那种体验;反过来,专题性反思有能力影响非专题性的时间体验。第四,本文认为,所有叙述中涉及的专题化过程都是客体化的。叙事使时间关系成为客体变得可能,将其与感知主体独立开来。它分离了时间性本身的体验和对这些体验的专题性反思,使得“疏远”(distanciation)(Ricœur, 1976)的操作成为可能。这种疏远打开的解释空间可以解释叙事如何为特定事件集和人类时间性本身带来新的理解。
本文旨在厘清叙事与时间的关系,解释叙事所能产生的理解类型,并将翻译定位在基本的、存在的层面上。